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會113年度「宋映潭先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勞工(含計程車駕駛)、身心障礙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就學;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2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勞工(含計程車駕駛)、身心障礙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的身分證明文件。如為中低收入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之證明一律不予採計)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0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202481132041.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81132048.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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