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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軍訓室】拒絕強迫推銷宣導

公告單位   
軍訓室

張貼時限   
2019-11-28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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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拒絕強迫推銷宣導

說明:近期發現多起學生遭圖書公司推銷簽約萬元以上之套裝書籍,因未按分期繳款,且置之不理,致圖書公司申請法院支付命令,而須負擔總價餘額、利息及違約金之案例。
請同學注意以下事項:
一、 遇有廠商推銷書籍物品時,應審酌自身需求及經濟負擔能力,切勿受贈品、低首付或分期額度所吸引而盲目簽約。
二、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因此,同學可於簽約後7日內決定不買,以退回商品方式解除契約。
三、 若有強迫推銷情事,因推銷員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8 條「強賣物品行為」,可立即報警處理。若於校內請通報師長或校安中心05-2260135協助處理。
四、 在此呼籲同學,遇有強迫推銷情事,切勿容忍盲目簽約或簽約後不付款而置之不理,應立即尋求家長、師長或消費者保護機關協助處理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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