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教務處綜合教務組

【綜合教務組】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 (114學年度起適用)
依據教育部1146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文,114學年度開始,論文延後公開應於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並經由考試委員審核

()審核要件:
1
、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
、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
)延後公開期間:
1
、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
延後公開至多為5,且需逐次申請。
2
、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相關附件: 2025113042016.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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