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5-06-13 ~ 2025-10-03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
一、申請對象:(一)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 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 操行成績平均達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如成績單上以GPA顯示當學期總分,請協助以貴校換算標準換算為百分制成績。
※如學校無操行成績,請列舉其他日常生活表現相關成績或請師長於推薦函內加以說明。
(三)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 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 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 114年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 114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
二、檢附文件:申請人需於期限內依照申請相關文件項目並依序完成填寫下列文件1、基本資料2、自傳3、家庭成員列表4、家中經濟狀況 非必填5、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6、113 學年度全學年 (含上下學期) 成績單正本7、114 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明細與繳費證明8、身分證正、反面正本9、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相關欄位者提供)依基本資料表身分類別勾選檢附10、114 年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正本11、114 年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擇一繳交)12、特殊表現相關證明 非必填13、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三、申請時間;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
四、申請說明請詳細參閱附件說明。
2025-06-13 14:46:21
相關附件:
20255132461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