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公告期限:2023-11-01 ~ 2033-11-30
【總務處事務組】112學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腳踏車)處理事宜。
公告對象:全體教職員工生
主旨:112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腳踏車)處理事宜。
一、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第六條第六點規定為停車場空間最佳化,總務處將不定期協調嘉義縣環保局與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閒置車輛(腳踏車)。
二、處理方式:
事務組已於112年11月1日下午將閒置車輛(腳踏車)移除,並集中至上方籃球場旁空地(附件圖星號位置),如有不慎移除正在使用之車輛(腳踏車),請於112年11月6日前將您的腳踏車牽回。
感謝您的配合。
三、112年11月1日張貼公告如照片附件。
主旨:112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腳踏車)處理事宜。
一、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第六條第六點規定為停車場空間最佳化,總務處將不定期協調嘉義縣環保局與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閒置車輛(腳踏車)。
二、處理方式:
事務組已於112年11月1日下午將閒置車輛(腳踏車)移除,並集中至上方籃球場旁空地(附件圖星號位置),如有不慎移除正在使用之車輛(腳踏車),請於112年11月6日前將您的腳踏車牽回。
感謝您的配合。
三、112年11月1日張貼公告如照片附件。
2025-08-15 14:18:08
相關附件:
202310141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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