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課外組】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訂「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
一、申請資格: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

二、提案內容: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服務方案。

三、服務期間:每年1月至12月間。

四、申請類別及獎勵金額度:
1.一般型服務方案:每案至少服務12小時。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
2.深耕型服務方案:針對至少一地區,研提並提供整合性、持續性多元服務方案,每案至少服務36小時。依持續之長度與服務密度,每案酌核獎勵金3萬至10萬元。3.專案型服務方案:於暑假期間從事公益服務,組織15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至少10人,每案至少服務18小時。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8萬元。

五、申請方式:參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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