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身心健康中心】轉知嘉義縣政府「嘉義縣身心障礙者楷模及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選拔」案
公告對象:全校教職員生
公告單位: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公告內容: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4年6月16日府授社身福字第114015749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激勵表現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及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請有意申請且符合旨揭活動辦法之候選標準者,協助於114年7月18日(五)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於身心健康中心資源教室,俾利辦理後續審查及函報作業。
三、檢附「嘉義縣身心障礙者楷模及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乙份(如附件)。
四、相關表單請於嘉義縣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下載。

相關附件: 20255186245.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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