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南投縣政府114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本要點領受範圍以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4.成績單及學生證影印本
5.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22日
四、申請說明請詳細參閱附件說明。

相關附件: 2025728115034.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5728115042.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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