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處事務組】114學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處理事宜。
公告對象:全體教職員工生

主旨:114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處理事宜。

一、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第六條第六點規定為停車場空間最佳化,總務處將不定期協調嘉義縣環保局與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閒置車輛(機車、腳踏車、電動車)。

二、處理方式:

事務組已於114年9月15日進行停車場現場勘查,張貼通知單於車體明顯處,預計於114年9月23日將閒置車輛集中放置,逾期仍無人清理者,將依本校車輛管理要點第六條第七點規定之處理進行。

若您的車輛(機車、腳踏車、電動車)有在使用中,請車主撕除張貼車體明顯處之通知單,避免承辦人員勿將車輛移除,感謝您的配合。

三、114年9月15日張貼公告如照片附件。

相關附件: 202581545759.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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