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處事務組】函轉內政部消防署函請督促大專院校落實用火與消防管理 一案,請查照。
公告對象:全校教職員生
主 旨:函轉內政部消防署函請督促大專院校落實用火與消防管理一案,請查照。

內 容: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4年9月24日消署預字第1143320912號函辦理。
二、為共同維護校園師生安全,請學校務必落實建築物之梯廳、樓梯間(安全梯)應保持暢通,不得置放雜物阻礙疏散逃生,並加強防火管理、教育與宣導學生實作之相關安全。



事務組 敬啟
1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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