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5-11-21 ~ 2026-02-06
【校外獎學金】外交部115年「外交獎學金」
一、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二、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及操性成績均在80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四、繳交資料
1.申請表2.上一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註:有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3.在學證明 (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4.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5.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6.教授推薦函2份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2月06日止。2025-11-21 17:14:14
相關附件:
2025102151340.doc
2025102151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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