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課外組】轉知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檢送「災區志工服務指引」(如附件)
一、為協助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或志工,於災害發生時或復原重建時前往災區提供服務,避免於災區遭遇危險、疾病或意外傷害,特訂定本指引。

二、相關法規規定請參閱附件。

相關附件: 20251129555.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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