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研發處就業暨校友服務組
公告期限:2026-03-13 ~ 2026-04-02
檢送台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
一.旨揭台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
二.報名時間:1.一般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
三.報名資格:
1.基本資料:需設籍台中市4個月以上,暑假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 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請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4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二.報名時間:1.一般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
三.報名資格:
1.基本資料:需設籍台中市4個月以上,暑假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 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請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4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2026-03-13 16:31:18
相關附件:
202621335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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