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8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獎學金申請對象主要分為四類:
(一)清寒學生:申請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提交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及經濟困難狀況說明等。
(二)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三)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四)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表單填寫( https://reurl.cc/r01b0x )與寄送紙本文件申請,紙本文件請依序排列,信封請備註「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 ΟΟ 項目」,寄送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新北市220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郵戳為憑。
五、申請文件:請參考公告附檔資料

相關附件: 2026317103748.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6317103755.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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