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人事室

【人事室】轉知文化部函,有關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藝會)第11屆董監事公開推薦遴選事宜,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資格教師踴躍參加推薦。
說明:
一、 依據文化部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文綜字第11420508942號函辦理。
二、 公開推薦: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辦理第11屆董監事改選,進行公開推薦遴選作業。
三、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 推薦或遴選資格: 依據國藝會董監事遴聘辦法第2條規定,董事及監事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
(一)、從事文化藝術工作,成就卓著者。
(二)、曾任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教授5年以上者。
(三)、曾任國內外文化學術研究機構相當於教授職務5年以上者。
(四)、熱心文化藝術之社會公正人士。
(五)、執行律師或會計師業務5年以上者。
五、 推薦方式:請有意推薦或自薦者,填妥隨函檢附之公開推薦表(格式如附件)。請於截止日期前,將推薦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交至文化部綜合規劃司郭小姐收。
六、 郵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文化部綜合規劃司。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1屆董監事推薦資料」。 聯絡人及電話: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郭品慧小姐,電話:02-8512-6773。
七、 檢附附件:國藝會第11屆董監事改選公告及公開推薦表各1份 。

相關附件: 2025102485019.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510248526.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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