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2-23 ~ 2026-03-20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學生,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無懲處紀錄者。
二、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文件或家庭變故證明(由村、里長出具)。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申請期程:自3月1日至20日止。
四、申請文件一律掛號郵寄基金會(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十樓),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2026-02-23 09:23:10
相關附件:
202612392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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