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3月03日前。
二、申辦方式:自本校統一交件申請,請於申請期間內繳交申請資料至課外組。
三、申請對象: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讀大專校院、高 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四、申請條件: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六、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相關附件: 202612393919.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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