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2-23 ~ 2026-03-23
【校外獎學金】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3月23日前。
二、申請對象:(一)持有鄉 鎮、市 公所出具 當年度 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 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 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第二 點各款證明文件 。
前項文件檢齊後由申請 人所屬 學校彙辦 初審再 轉送本府審核,應繳各項文件應依規定格式(格式如附件)逐項填寫,遺漏 或 逾期申請 或 個別申請不予受理,各項文件 概 不退還。
四、申請資料詳如附件。
2026-02-23 10:03:38
相關附件:
202612310445.pdf
202612310456.pdf
202612310513.pdf
202612310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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