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2-26 ~ 2026-03-09
【校外獎學金】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經縣政府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且品學兼優學生(學業與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二、申請期程:自3月1日至15日止。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
(四)(中)低收入戶等相關證明文件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2026-02-26 09:53:27
相關附件:
202612695358.pdf
202612695423.pdf
下一則:
【通識教育中心】英文門檻練習系統登入
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