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環安中心】轉知衛生福利部「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31300660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我國大專院校師生知悉旨揭制度,以保障校園周邊餐飲衛生安全,請貴校向所屬教職員工生推廣該制度,並宣導選擇通過衛生福利部評核並張貼有「優」或「良」標章之「優良餐飲業者」餐廳用餐。

三、旨揭制度之詳情,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餐飲衛生 > 7. 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中查找,內含112年度通過分級評核之業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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