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期限:2021-11-19 ~ 2022-11-30
【環安中心】函轉勞動部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業經該部於110年11月5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51701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0年11月5日勞職授字第11002051704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自104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逾6年,本次修正係依優先管理化學品之危害特性類別予以區分,明確應報請備查之條件及簡化報請備查資料,以確實掌握重大潛在暴露風險場所之運作資料。
2022-01-06 14:11:15
相關附件:
2022062111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