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人事室

【人事室】公告修正本校「教師參加學術研討、技術研習活動申請表」、「教師研習報告書」,並自公告日起生效適用。
【人事室公告】
公告對象:本校教師

主旨:公告修正本校「教師參加學術研討、技術研習活動申請表」、「教師研習報告書」,並自公告日起生效適用。

說明:
一、 依據111年11月3日教育部委託台評會辦理「本校執行110年度教育部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執行運用情形實地訪視」審查意見辦理。
二、 依審查委員意見,教師參加研習活動應與教學研究有所相關,且其研習成果如何反饋運用於開授相關課程、精進教學方法及教學內容或研究之助益,各系應落實追蹤教師研習成果(認證、考照)
三、請各教師申請參加研習、各相關審查單位、系主任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申請教師檢附詳細研習資料,如師資、課表、研習日程及證照或認證等、參與研習預期具體成果,並慎選信譽可靠之主辦單位
(二)請各審查單位主管落實審查,依據申請人申請活動類別、研習內容及所述預期回饋、效益確實審查,並填寫審查意見
(三)請各系追蹤教師研習成果(認證、考照) 落實後續證照取得之追蹤管考。
四、另經委員審查,同一場研習中有部份教師研習心得報告書多處抄襲,內容文字幾乎雷同,請各系主任加強對教師研習心得報告之檢視與控管
五、新版研習活動申請表及研習心得報告書如附件。

人事室 敬啟
112.01.19

相關附件: 2023019113422.doc  download .doc file    2023019113434.docx  download .docx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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