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濟助」
一、申請資格:
1.『家庭急難救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故難者,針對家庭或個人之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
2.『學生急難救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住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急看護費(需醫生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千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含家屬生活費。
4.如有特殊變故 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二、應繳交文件:
必備:
1.轉介申請書
2.全戶口名簿或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稅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項:
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
四、申請期限:
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五、申請資料詳如附件急難濟助辦法或依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公告為主。

相關附件: 202311791824.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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