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環安中心】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工程高空作業災害之防範指引」,並詳原函說明,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11月8日工程管字第1120301137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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