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生輔組】轉知桃園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通告對象:全校教職員生
通告主旨:【生輔組】轉知桃園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通告內容:
一、桃園市政府為減輕桃園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之經濟負擔,協助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檢送「桃園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二、申請日期:自113年1月22日起至3月25日止。
三、申請對象:依公告所定之申請起始日前已設籍桃園市達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
四、申請資格:
1.通過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審查者並領有已核定審查結果通知書。
2.已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或未申請勞動部補助,但「符合本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皆可提出申請。
五、相關資料如附件。

相關附件: 2024121111636.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21111643.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21111649.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21111656.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2111173.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2111179.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21111715.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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