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
一、申請資格:
(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並符合下列條件者:(一)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 75 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二、申請資料: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五)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六)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採匯款方式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七)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三、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四、申請說明請參閱附件說明。

相關附件: 2024318101249.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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