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研發處就業暨校友服務組

【研發處】教育部補助113學年度「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
一、申請教育部補助僅限機票費、膳宿費,學校至少應編列20%配合款。 
 (一)、亞洲地區每名新臺幣一萬八千元。
 (二)、美洲、大洋洲及非洲地區每名五萬元。 
 (三)、歐洲地區每名六萬元。   


二、申請案以其參賽組別最近3年參賽國家數平均10國以上為原則之著名國際競賽。


三、符合申請者,請於113年5月13日前知會研發處,討論申請競賽補助經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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