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4-09-26 ~ 2024-11-08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二、申請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6.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
7.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0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詳如附件
2024-09-26 16:46:55
相關附件:
2024826446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