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環安中心】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本(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製作相關宣導品及簡報教材,歡迎多加推廣及運用。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本年7月14日FDA食字第1141301755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保障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精進餐飲業衛生管理,爰製作旨揭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並置於該署官網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餐飲衛生項下:

(一)宣導品

1、8. 出版品及宣導品專區 > 單張宣導品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998)。

2、10. 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077)。

(二)簡報教材:15.相關法規說明會資料>114年度「餐飲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249&r=1229417443)。

三、本案之宣導品及簡報教材,歡迎加強宣導及推廣運用,持續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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